3 溫度檢測儀表
本章溫度檢測儀表,是指熱電偶溫度計、熱電阻溫度計、液體和雙金屬膨脹式溫度計。
穩移動,不應有顯見的跳動和停滯現象。
3.6 電子自動電位差計和電子自動平衡電橋的檢修與校準
3.6.1 檢修項目與質量要求
3.6.1.1 外觀檢查
a.儀表表盤上的分度線、文字、數字與符號應完整、清晰。
b.儀表零部件應整潔,接線整齊正確。
c.所有引線孔、表門及玻璃的密封圈應良好嚴密。
d.指針、記錄筆架、打印機構應無松動脫落及偏斜現象。
e.儀表指針在分度標尺的始端、終端應有調節裕量。
3.6.1.2 機械部分檢修
a.拆卸、清洗儀表的主要機械部分。
b.儀表經修理、組裝、調整后,應向各轉動部件加注適量潤滑油。
c.表內各轉動部分的齒輪嚙合良好,轉動應靈活無雜音。
3.6.1.3 變流器性能檢查
a.變流器輸出特性的不對稱度應不超過5%。
b.在正常工作條件下,輸出波形不應有間斷現象,波形邊緣的毛刺長度不應大于方波半周寬度的5%。
c.在環境溫度5~35℃、相對濕度不大于85%的條件下,觸點組對外殼、激磁繞組對外殼的絕緣電阻,用250V絕緣表測量,應不低于100MΩ。
3.6.1.4 輸入變壓器性能檢查
a.變壓器初級和次級繞組不應有匝間短路現象。
b.變壓器的初級、次級繞組與外殼、隔離層之間,初級與次級之間的絕緣電阻,用250V絕緣表測量,均不應小于100MΩ。
3.6.1.5 JF-12型放大器性能檢查
a.放大器輸入端的不平衡電壓不應超過15μV。
b.放大器的不靈敏區及其調節范圍應符合制造廠產品技術規范要求。
c.在平衡狀態下,放大器輸出端的總干擾電壓不應超過1.5V。
d.放大器經過預熱后,零點漂移不應超過5μV,其不平衡電壓仍不應超過15μV。
以下的測試必要時選做:
e.測試溫度在0~55℃范圍內時,不平衡電壓的變化和不靈敏區的變化每10℃不應超過3μV。
f.電源電壓在220V±10%時,不平衡電壓和不靈敏區的變化不應超過3μV。
g.信號源內阻在0~1000Ω范圍內時,不靈敏區的變化不應超過4μV。
3.6.1.6 可逆電動機的性能檢查
a.電動機開始轉動的最小控制電壓不應大于0.4V(指加在功率放大級柵極的電壓)。
b.儀表全行程時間應符合制造廠的規定。
c.電動機應運轉平穩,無抖動及卡住現象,轉動時除有輕微的電磁聲及轉動齒輪均勻的嘶嘶聲外,不允許有尖叫聲及雜音。
d.電動機各部分的絕緣性能應符合制造廠規定。
3.6.1.7 同步電動機的性能檢查
a.電動機在額定電壓、額定頻率下空載運行而不帶散熱板時,繞組溫升不應超過45℃。
b.繞組之間、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用500V絕緣表測量,應不低于100MΩ。
3.6.1.8 穩壓電源性能檢查
a.環境溫度變化10℃時,穩壓電源輸出電流變化不應大于0.03%。
b.供電電壓變化量為額定值的±10%時,輸出電流變化不大于0.05%。
3.6.2 調校項目與技術標準
3.6.2.1 儀表示值基本誤差和回程誤差校準
a.儀表校準應在整分度線上進行,校準點不少于5點。
b.儀表指示值的基本誤差,以電量程的百分數表示,應不超過下列規定:
0.5級表 允許誤差±0.5%
1.0級表 允許誤差±1.0%
c.儀表指示值的回程誤差,以電量程的百分數表示,對于電子自動電位差計,應不超過表表8規定;對于電子自動平衡電橋,應不超過表9規定。
表 8
型 式 |
允許回路誤差(%) |
晶體管式 |
大型及條型儀表 |
0.25 |
小 型 儀 表 |
0.5 |
電子管式 |
各 種 類 型 儀 表 |
0.5 |
表 9
系 列 |
準確度
等 級 |
允許回程誤差
(%) |
允許畫線回程誤差(%) |
長圖記錄儀表 |
圓圖記錄儀表 |
大型儀表 |
0.5 |
0.25 |
0.25 |
0.5 |
1.0 |
0.5 |
1.0 |
小型儀表 |
0.5 |
0.5 |
1.0 |
1.0 |
1.0 |
1.5 |
3.6.2.2 記錄值基本誤差和回程誤差校準
a.儀表記錄值的基本誤差,以電量程的百分數表示,應不超過下列規定值:
0.5級表 記錄值允許誤差±1.0%
1.0級表 記錄值允許誤差±1.5%
b.對于畫線記錄表,其畫線回程誤差,應不超過表9的規定值。
c.畫線記錄儀表的記錄值基本誤差校準,應在任意走紙速度下進行。
d.打點記錄儀表的記錄值基本誤差校準,應在最慢和最快兩種走紙速度下進行。
3.6.2.3 信號動作誤差校準
對帶有信號裝置的儀表,信號動作誤差不應超過電量程的±1.5%。
3.6.2.4 阻尼特性檢查
對指示及多點打印的記錄儀表,指針不應超過3個“半周期”擺動。對畫線的記錄儀表,指針不應超過2個“半周期”擺動。
3.6.2.5 絕緣電阻測定
當環境溫度為5~35℃,相對濕度不大于85%時,儀表測量電路與外殼、電源電路與外殼、測量電路與電源電路之間的絕緣電阻,用500V絕緣表測量,不應小于20MΩ。
3.6.2.6 行程時間測定
儀表指針走過正反全行程的時間,不應超過制造廠規定的額定行程時間。
3.6.2.7 運行試驗
檢修、校準后的儀表,應進行24h時間的運行試驗,并復驗指示、記錄值的基本誤差和回程誤差,仍應符合技術標準。
3.6.3 運行維護
3.6.3.1 儀表投入前的檢查
a.檢查儀表測量系統接線是否正確。
b.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規定,儀表電源相線、零線是否接對。
3.6.3.2 儀表的投入與停用
a.投入信號電源,校準高低信號值。
b.待被測溫度達到儀表測量下限時,合上儀表電源開關和記錄部分電源開關。
c.對好記錄紙和記錄筆。
d.運行0.5h后,將儀表靈敏度調整合適,儀表即投入運行。
e.切斷儀表內電源開關,并將儀表指針停在刻度標尺始端。
3.6.3.3 維護
a.日常維護:保持儀表清潔,記錄應清晰、連續,電機和變壓器溫升不超過規定值,減速系統工作正常。
b.定期維護:檢查儀表的靈敏度、零位和輸入高低信號時動作的正確性;檢查滑動接點,如表面出現不平或溝槽時,應予更換;對各傳動部件加鐘表油;清洗表內多點切換開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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